粉岭“雅典娜”结业风波未完,有苦主获转介至大埔“健美站”继续服务,却面对高压推销,完成疗程才被告知,若不加购万元会员疗程,需付2至3倍的原价; 有七旬婆婆加购后申请退款遭拒。 多名苦主反映,“雅典娜”疑于未经同意下,将客户数据转售“健美站”,更有“健美站”职员声称,取得“雅典娜”用作联络的电话卡,并逐一向客户发送转移通知。 两店负责人否认买卖客户资料,“健美站”亦称只是“义务帮忙”,强调不存在强逼推销。 业界批美容院处理方法不当,破坏行业信誉。 苦主正集体申索,海关指已接获举报,正作出跟进。
▲粉岭“雅典娜”结业风波未完,一众苦主与北区区议员吴耀祖(右一)商讨情况。
▲粉岭“雅典娜美容纤体中心”结业,苦主申请退款不果。
本报昨日报道粉岭祥华商场“雅典娜美容纤体中心”无预警结业下,有苦主要求退款不果,亦有人按要求到“健美站”和“天马体格治疗中心”等3间指定中心接受服务。 惟有苦主称被要求“成为会员”及付逾万元费用。
▲粉岭“雅典娜美容纤体中心”客户在结业当日才收到通知,被转介至另外3间非同集团的美容或治疗中心。
▲粉岭“雅典娜美容纤体中心”顾客接获通知,可在3月31日前到另外3店接受免费疗程。
有行动不便的苦主把“雅典娜”的余额转予儿子使用,其儿子透露,曾到“健美站”进行“水滴拉皮”疗程,应扣688元余额,惟完成疗程后才被告知,若不即时加购服务成为会员,需以非会员价支付逾1900元。 他指,当时被疲劳式轰炸,职员左右夹攻,向他推销两个近1.1万元的会员疗程套餐。 他称,多番坚决表示只会用完“雅典娜”的余额,才获放行,“以为雅典娜有善后,没料是个局!”
根据调查,“健美站”全名为“健美站集团有限公司”,大埔店于2011年11月开业,屯门店则在2019年1月开业,公司创办成员包括一位张姓男子与王姓女子; 大埔“天马体格治疗中心”则属“天马科研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开业,公司创办成员为同一名张姓男子。
▲有苦主前往“大埔健美站”延续服务,遭游说加购逾万元疗程套餐。
▲大埔“天马体格治疗中心”跟大埔“健美站”同由张氏创办。
七旬婆婆被要求加购万元疗程
有七旬婆婆在“雅典娜”剩下逾万元疗程,上月25日预约大埔“健美站”体验服务,一口气挑选多项贵价服务,希望用光余额,疗程后职员推销入会优惠,指只需加购1万元疗程,可豁免当日消费,“职员说优惠只限当天,而且说我的朋友都有购入。”
婆婆其后向朋友求证,朋友称没有加购任何服务,遂希望申请退款。 记者佯装街坊,陪同婆婆到大埔“健美站”。 有职员称没有欺骗婆婆,“可能你朋友唔好意思话你知佢蠢咗呢!”她亦拒绝退款,称疗程没有“7日冷静期”,指“公司开了15年从来没退过款”。
职员直言,“健美站”过去亦曾两度接手结业美容院的客人,每次皆有客人要求退款,并指公司接手客人,只盼客人付费成为会员,若客人只在新店使用旧有余款,不会获得公司优惠价,“价格预计是(原价的)2倍或3倍。”
▲“健美站”职员称“公司开业15年未曾退款”。
职员称取得“雅典娜”电话卡
该职员称,自己也是消费者,“雅典娜”处理旧有客户的方式“做得太差”,没与客户交代清楚。 她进一步指,“雅典娜”负责人早在1月联络“健美站”老板商量,表示租约期满,双方及后在“雅典娜”结业前一个月(2月16日)确认,“健美站”可以接收粉岭“雅典娜”的客人,而事前两公司并无关系。
职员大吐苦水指,“雅典娜”在结业前一个月内仍有签单接客,使“健美站”需为更多客人提供免费服务,其老板向“雅典娜”追讨期间的损失未果,“正常我老板要追回那一个月的钱,但对方现在撒赖中”,并指不断有客人前来投诉。
不少苦主反映,粉岭“雅典娜”结业当日下午仅经通讯软件WhatsApp传了一则停业通知,称安排客户至另外3间中心,惟回覆讯息后,对方已自称是“健美站”客户服务经理,及后众人以粉岭“雅典娜”电话与“健美站”客服经理预约服务。 该通知实际也由接待婆婆的职员撰写及发出,她称,粉岭“雅典娜”结业当晚,“健美站”老板到粉岭“雅典娜”提取客户的疗程资料,“雅典娜”老板也交出用作与会员沟通的电话卡,“我用一晚时间把大家的电话号码存入,回家用了两小时写了一篇很靓的文章出来,再发给大家。”
▲粉岭“雅典娜美容纤体中心”WhatApp帐号自称大埔“健美站”。
两店拒认钱银瓜葛 强调义务帮忙
近日粉岭街坊流传指,“雅典娜”疑以数十万元转移客户给“健美站”。 有顾客直言,感觉被卖猪仔,并质疑雅典娜在未经同意下,擅自把客户资料包括姓名、电话及余款等转移予第三方,有违反私隐条例之嫌。
本报致电“雅典娜”和“健美站”负责人求证,“雅典娜”黄姓负责人强烈否认,强调与健美站毫无钱银瓜葛,若客人需转至健美站,才把资料传送,“WhatsApp已交给一个专员负责,不会涉及任何私隐资料。”她续指,该专员无法取得客户的电话号码,“所有资料在我手上。”被问谁传送停业通知,她先说用自己电话传送,再说将电话交给一位专责同事负责,“由我们同时传送出去”。
▲“健美站”张姓负责人称“绝对不会强逼客人消费”。
“健美站”张姓负责人则说,已与“雅典娜”协商,用“雅典娜”名义传送“搬迁启示”予顾客,“由我们写,一个同事发出。 大家双方合作,有共识发出的内容是怎样,然后㩒个制就发出去。”他称,WhatsApp电话现时已回到“雅典娜”负责人手上。 对传言指两店存在买卖关系,张否认指,“当然不是,我们是义务帮她!”
张又否认店铺要求“雅典娜”顾客入会,强调不需加钱已可完成余下疗程,“绝对不会强逼消费。”就记者提出的个案,他称需先了解实际情况,指有要求员工不能强逼消费,亦不容许随意加价,如有违规销售,会作出内部处分。
因部分苦主年事已高,现时街坊正集合苦主一同申索,海关回复本报指,已接获相关举报,现正作出跟进,如发现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情况,会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
消委会:转移资料须客户同意
至于新美容院可否接收旧美容院客户的个人资料,消委会认为,旧美容院将个人数据转移到新美容院前,应先取得客户同意。 此外,新美容院如拟使用客户的个人资料作直销用途,例如推销已购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及产品,亦须满足《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法定要求。
▲大埔“健美站”于2011年11月开业,业务性质为中医治疗、针灸、销售健康食品、护肤用品及美容护理。
香港美容业总会创会主席叶世雄指,美容院结业应做好“责任转移”,保障顾客权益,单纯“转移客人”并非兑现承诺,举例若顾客在旧店购入20次全身按摩服务,但新店无提供全身按摩,或价格较贵,旧店便没有完成责任,“负责任的店主应该与新店主谈好,确保提供同样的服务和价格,并列在交易合约内,而非让顾客自己与新店谈。”另有美容业人士坦言,相关条例众多,但未能有效遏止同类个案,盼同业纠正歪风,维护行业名声。
私隐专员公署:将主动联络了解
有苦主质疑,“雅典娜”疑擅自把客户的个人资料转交“健美站”等公司,有违反《私隐条例》之嫌。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指,会主动联络相关机构了解事件。
私隐专员公署回复本报指,会主动联络相关机构了解事件,并指由2022年至今年3月,共接获119宗有关个人资料转移予第三方的投诉(见表); 一般而言,所有机构在港收集、持有、处理或使用(包括披露和转移)个人资料时,均须遵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当中6项保障资料原则的规定; 除非得到资料当事人订明同意,否则个人资料只限用于收集时述明或直接相关的目的。
公署亦提醒,若服务提供商结业,客户可以直接要求相关机构删除他们的个人资料。
苦主忧失新店疗程
翻查资料,若数据用户违反保障数据原则,公署或会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资料使用者采取步骤纠正违规行为,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若违反执行通知,即属犯法。 不过,有苦主忧若作跟进,会损失更多金钱。
北区区议员吴耀祖亦有接获苦主投诉,一直与各部门跟进情况。 他指,日前与苦主到公署查询,有苦主担心若进一步纠正,“健美站”须删除“雅典娜”的客户资料,其新购疗程套餐或“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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