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联同五国执法部门展开代号“跨栏”行动,打击网上散播儿童色情物品,合共拘捕435人,在香港拘捕7名男子,其中一名16岁少年,两年前,他已多次在家中拍摄胞妹下体,在手机储存8张照片,涉嫌制作儿童色情物品被捕。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下载、复制或者上传任何儿童色情物品。
▲警方简介拘捕行动。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网罪科)总督察颜凯欣表示,警方联同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及泰国警方,2月24日至3月28日采取代号为“跨栏”的执法行动。共拘捕435人(13至68岁),检获266电脑、外置储存装置及279部手机,被捕人主要涉及儿童色情物品罪行及其他性罪行。
警方根据分析及调查后,网罪科联同五大总区人员,突击搜查全港多处涉案人士的住址,以“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管有儿童色情物品”以及“妨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罪,拘捕7名本地男子(16至49岁)。
警方在7人的身上及住所检获11部电脑及外置储存装置,及7部智能电话。警员检查电子器材后,发现内有162段儿童色情影片及230张相关照片,调查发现他们从不同渠道,包括社交平台、网站,或点对点分享软件,下载儿童色情物品并储存。
初步调查相信7案并无关连,只有一案涉及本地受害人,其他为海外受害人,大多来自欧美国家。片中除了未成年儿童,亦有成年施虐者涉及性侵行为;亦有未成年儿童裸露身体自拍,放上网后被人传阅。
该宗本地受害人案中,被捕16岁中五男生,其手机藏有8张儿童色情照片,调查发现8张照片来自他在家中拍摄妹妹下体。事发于2022年至2023年,当时被捕人约14岁,受害人约11岁,受害人在知情情况下被拍摄,没有证据显示她曾受到其他形式性侵犯,被捕人涉嫌制作儿童色情物品被捕。
警方奉劝市民千万不要以为网络世界无法可依,以身试法;市民切勿下载、複制或者上传任何儿童色情物品。香港警方将继续与国际刑警、不同国家的执法机关、互联网业界持份者,保持紧密合作,联手打击儿童色情物品相关罪案,以免儿童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各类色情活动和遭受性侵犯。
管有儿童色情物品,最高可被判入狱5年及罚款100万元;制作或发布更是罪加一等,任何人发布儿童色情物品,最高可被判入狱8年及罚款200万元。促致未满18岁人士制作色情物品,最高可被判入狱10年及罚款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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