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朗西铁站“721”事件中,7名白衣人罪成,60岁被告王志荣则暴动及蓄意伤人罪脱,律政司不服,案件呈述上诉得直。上诉庭去年发还案件予原审法官叶佐文,叶官上周终裁定王志荣暴动及蓄意伤人2罪成。叶官今早于区域法院判处王志荣监禁7年。
辩方交代王志荣2012年确诊惊恐症。叶官判刑时引述辩方指王志荣曾“郁几下手”,但非积极参与者。叶官反驳指王志荣与白衣人大伙一同行事,无差别挑衅、威胁和袭击市民,一举一动均相互连系,罪责均非常严重。叶官指同案被告林观良及林启明认罪后以7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认为王志荣角色亦不遑多让,同样以7年监禁为量刑起点,没有扣减,判囚7年。
60岁货车司机王志荣被控于2019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参与暴动及串谋有意图伤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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