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84天审讯。首被告何卓为续出庭自辩,供称当年1月27日、明爱医院爆炸案发生前,他已透过Telegram的公开群组得知有示威者因疫情问题、希望政府封关,打算在医院放置“烟雾弹”令医护罢工,但当时没有任何事物令他怀疑进出涉案单位的人士,直到1月27日晚才开始怀疑事件可能与他身边的人有关;何卓为又称他在单位内没有看到人制造爆炸品,但如果他曾看见一包包的化学品,或会有联想。
无见过有人在503室制造“火箭糖”
何卓为今供称,2020年1月25日,他与李嘉滨、吴子乐和外号“华御结”的男子一起逗留在大角咀宏创方503室内,他请教“华御结”可否以涉案电路板制成“IP Cam(网络监控摄影机)”,因为计划在示威现场“偷拍”警方拘捕示威者的情况,以观察警方有否使用过度武力;期间李和吴曾出入单位,但何卓为没有深究原因,也没有注意对方在干甚么。
何卓为称其后自己在503室内烹调鱿鱼,邀请屋内人士食用和饮酒,并一起聊天,当时屋内没有人制造“火箭糖(Rocket Candy)”;后来李、吴和“华御结”先后离开。在1月26日凌晨,再有一名外号“大只仔”的男子曾与何卓为前往503室,何卓为称自己当时饮了酒及感到疲倦,便走去睡觉及没有理会对方。
1月26日晚上,何卓为称他与女子“Vivien”曾到503室内饮酒,中途曾陪同Vivien下楼吸烟。法官陈仲衡关注,为何Vivien不在503室内吸烟。何卓为称烟味会染上屋内被铺位置,而他本人不吸烟及对烟味敏感,他亦担心屋内曾装有电油的容器易燃;何卓为和Vivien其后返回503室继续饮酒,而李曾多次进出503室,当时李表示要拿东西,着两人继续饮酒及不用理会。
何卓为供称,至约当晚12时,他送Vivien到旺角搭车,当时他已收到消息有人打算在明爱医院放置“烟雾弹”。何卓为称自己被人“起底”后,没有打算再参与前线示威活动,但仍会加入很多Telegram“公海”示威群组“收风”,自约1月20日起,已收到消息有示威者因为疫情问题,希望政府封关,并打算采取行动令医护罢工,最后约约1月25日或26日,他得知有人打算在1月27日至28日在明爱医院放置“烟雾弹”,但并不知道有甚么人参与此事。
何卓为续至,送了Vivien离开后,当时旺角一带有很多示威者聚集,当中亦有网媒记者,他逗留现场与网媒记者交流消息,约凌晨2至3时得知已经有人在明爱放置了烟雾弹,但当时仍未有主流媒体报导是否“成功”。陈官问到,“成功”是甚么意思。何卓为确认即“引爆”和“放烟”的意思,他其后返回503室,至约清晨5时看见网上连登讨论区的帖文,才得知烟雾弹被成功引爆。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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