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湾仔暴动案中,有8人受审后脱罪,当中4人已经离港,律政司早前上诉得直,上诉庭撤销“阵地社工”成员陈虹秀等余下4人无罪裁决,发还重审。陈虹秀再否认暴动罪,受审后被裁定罪成,另外3男女则承认暴动罪。暂委法官锺明新今早在区域法院判刑指案中暴动情节极为严重,惟原审至今已历时5年,酌情扣减10个月刑期,认罪3男女判囚2年5个月,陈虹秀则判囚3年9个月。
▲陈虹秀重审后被裁定暴动罪成。 资料图片
4名被告依次27岁补习老师赖姵岐、32岁计算机程序员锺嘉能、27岁厨师龚梓舜及48岁社工陈虹秀,被控于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湾仔轩尼诗道与卢押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赖姵岐。 资料图片
▲钟嘉能。 资料图片
▲龚梓舜。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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