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口持续高龄化,消委会近年屡有接获关于长者产品及服务的投诉,包括原意为方便长者出行的平安手机因未有提供售后保用,变得物无所用;安老院未有按时喂食喂药,家人最终要将长者接回家自行照顾;长者入住安老院前已离世却不获退还订金等。消委会呼吁各业界将心比心,加强服务水平。消费者亦应仔细了解相关产品和服务的费用计算方式、合约条款和售后服务细则。
个案一:平安手机无售后保用 终止服务手续繁复
投诉人与 A 公司签订一项为期24个月、月费$198的平安手机服务合约,让年长父亲可于外出时使用。惟半年后投诉人发现该手机耗电异常快速,且充电速度慢,遂联络 A 公司要求更换电池,却获告知手机型号太旧无法更换零件,合约亦未有订明售后保用安排。
投诉人质疑为何半年前推销的手机已没有零件更换,并提出转用其他流动平安钟服务,但 A 公司以投诉人未完成现有合约为由拒绝,投诉人只能在父亲自备的智能手机上安装具备追踪功能的应用程序作替代,该平安手机最终被闲置在家。直至合约期满,投诉人申请终止服务,却获告知需填写表格及提前30天通知,认为手续对长者而言过于繁复,因此向消委会求助。A 公司回覆消委会指合约条款列明终止服务需提前30天通知,惟经消委会调停,A 公司最终同意豁免通知期,在合约期满日正式终止手机服务,个案得以解决。
个案二:安老院未按时喂食喂药 提前退住却拒退款
投诉人因需赴外地公干,未能照顾其患有认知障碍的母亲,遂安排母亲暂住B安老院一个月,缴付院费和按金合共$27,000。然而,投诉人离港后发现,院舍未有按时为母亲喂食及喂药,即使安排亲戚由澳洲回港协助照顾,B 安老院的探访时间亦未能配合母亲的服药时间,因此在定退住日前约 2 星期,由亲戚提早接母亲回家,并经通讯软件向院舍要求退住。
B 安老院回覆表示知悉,并拍照提供一份“退住通知书”,并同意投诉人回港时补签作实。惟当投诉人回港办理退住手续时,B安老院却拒绝退回该2 星期的院费,投诉人遂向消委会投诉。B 安老院回覆消委会指,合约规定退住需要 30 天通知期,更指从来没有同意投诉人的提前退住要求。在消委会调停后,该院舍同意只收取2星期的杂费,但拒绝退回入院费,投诉人虽不满 B 安老院的回覆,但不想再费时追究,最终无奈接受退款方案。
消委会指,消费者在选择银发产品及服务时可参考以下建议,包括现时有多种流动平安钟服务计划可供选择,消费者可多作比较并细阅合约条款和售后服务细则,再选择合适的服务;消费者可在“社署长者信息网”搜寻安老院资料作参考,并带同长者亲身前往安老院视察环境和设施,以及清楚了解入住费用计算方式和收费条款;部分商户会通过派发免费赠品和讲座,长者如对商户销售手法及产品有所怀疑,可与家人或可信赖人士商讨,了解自身需要,以免堕入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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