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乘车安全不容忽视。运输署数字显示,去年涉及8岁以下儿童伤亡个案的交通意外中,59.7%发生在私家车,较前年47.6%大幅上升12.1个百分点,该署提醒私家车司机,今年11月起,8岁以下或身高未达1.35米的儿童,在乘搭私家车前/后排时,必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而家长、监护人或私家车司机应选购和使用适合儿童身形并符合标准的儿童束缚设备,以加强保障儿童乘车安全;警方可向违反规定的司机发出230元定额罚款通知书;至于会否扩展至公共交通工具如小巴或的士,政府表示会再与业界沟通。
家长有充份时间选购、准备
运输署总工程师(道路安全及标准研究)胡建国接受《星岛》访问时表示,8岁以下儿童乘车时发生意外个案,有一半都是乘坐私家车时发生,政府今年2月宣布,由今年11月1日起,除非身高达1.35米,否则8岁以下儿童,不论坐在私家车前排或后排座位,均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至于8岁或以上或身高至少1.35米的乘客,则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或佩戴成人安全带,否则司机不得在任何道路上驾驶私家车。
胡指,“由2月宣布至11月生效,中间差唔多10个月时间,家长可充分选购、准备,而现时有小朋友的家长,在搭私家车时一般已用紧”,他建议家长或监护人在选购时按产品适用的身高及体重范围挑选,确保符合标准,“市面上见到的儿童束缚设备会注上永久标记,以显示该设备所符合的标准”。
他又指,部分适用于初生婴儿的安全座椅,亦可配合指定的婴儿手推车使用,选购国际标准化组织固定装置安全座椅型号时,须确认能稳妥地安装在汽车座位上。在使用时,亦需要根据厂商指示,正确及稳固地安装于车厢内,时刻确保已将儿童扣紧在束缚设备内。
司机可在紧急情况下获得豁免
他并称,除私家车司机有合理理由相信乘客已年满8岁或身高达1.35米,司机可在紧急情况下获得豁免,“譬如儿童突然晕咗、要睇急症,赶唔切安排儿童束缚设备”;至于“返学迟咗出门口,就好难算紧急情况喇”。若小童乘坐家长朋友的私家车、或具有相关营业许可证的网约私家车,胡建议,家长可准备方便携带的安全带调节器,但强调刑责是在于司机,“如果搭载小童,但冇安全设备,是不应开车”,
另外,当儿童束缚设备受到撞击,如交通意外后,表面没有明显受损,但内在结构可能已被破坏,会影响保护效能,同样不宜再用。而购买二手儿童束缚设备,难以保证产品未曾受撞击。至于亲友用过的产品,也要清楚了解曾否受损坏。
市面上有各类便携式儿童束缚设备
运输署称,除传统设计的儿童安全座椅外,市面上亦有各类便携式儿童束缚设备,如安全带调节器、穿戴式安全约束背心、可折叠幼儿增高座位等供选择。然而,由于便携式产品两侧没有保护垫及椅背,一般而言,保护力在侧面撞击中不及儿童安全座椅。被问到大人可否使用孭带背住小朋友、坐后座扣埋安全带的行为是否符合要求,署方表示,根据法例,每条安全带仅可供一人使用,成人手抱儿童共享一条安全带属于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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