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轻度智障女子疑于前年在住所与六旬姑丈独处时,遭对方要求脱下衣服,抚摸胸部及“笃”下阴,另外此前曾于姑丈睡房初次发生同类事件,事主向母亲透露后姑丈被捕。姑丈否认2项非礼罪,案件今日于区域法院开审。事主在录影会面中供称被告以“佢疴尿嗰度”啡色条状外物“笃入”下阴,过程中自己感到痛楚。
以“佢疴尿嗰度”插下阴
双方同意事实指,事主案发时32岁,智商77属轻度智障,与父母胞弟同住村屋,姑丈一家则居于上层。事主在录影会面中供称,前年3月18日下午用膳前,与被告T.C.K.于住所中独处,被告要求她躺在床上,并脱下全身衣物,被告跪坐床上,双手抚摸她的胸部,被告“个口好似BB咁锡”,又以“佢疴尿嗰度”啡色条状物插向事主下阴,令她感到痛楚,另外又“拮落去嗰度痕”,但不知外物有否进入下阴。
同类事件发生过十多次
事主并称姑丈为人较恶,说话“好大声”,事主当时“唔想”、“唔畀”,虽曾尝试避开,惟忘掉有否将此向姑丈表达,只曾于翌日向母亲透露事件。事主又忆述同类事件发生过十多次,首次案发时,被告要求她到其住所睡房,事主同样躺在床上,被告抚摸其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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