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强大的社会协同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的重要特征、制度优势和重要支撑,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政策的重大创新,对推动教育系统性跃升、提升教育的社会贡献能力、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具有重要作用。加强教育与社会协同已成为我国教育政策创新的重要方向,构建强大的社会协同力,需要健全资源整合与共建共享、信息循环与交流反馈、目标协同与利益协调、文化认同与价值共识、制度保障与政策驱动五大机制,并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理顺权责关系、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培育社会协同力量等方面深化教育治理改革。
强大的社会协同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的重要特征和制度优势,也是教育政策的重大创新和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教育体系,在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过程中,需致力于营造教育与社会良性互动、协同共振的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教育的社会协同力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教育与社会协同作为我国教育政策创新的重要方向,已全面融入《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文本,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发展战略、改革策略的重大创新,有力推动了我国教育的整体性重塑和系统性跃升。
社会协同力对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9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我们要建成的教育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应当具有强大的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国际影响力”。“六力”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本质特征的全面总结,也是对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战略支撑作用的新阐释。教育的社会协同力本质上是通过制度安排将分散的社会资源转变为系统化的“教育能力”。强大的社会协同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是遵循当代教育改革发展规律、应对教育新挑战的必然选择,为以系统思维推动教育改革、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了中国方案。
社会协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建设的制度优势。在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的进程中,社会协同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党的全面领导和政府主导下,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是社会协同发力的结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政治优势,促成了教育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利益和目标的一致性,进而为教育强国建设凝聚磅礴合力。政府统筹调配资源的体制优势能够有效降低教育与社会各方面合作的成本,更高效地调动全社会的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办成教育领域的重大事项,弥补教育短板,突破发展难题。当前,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文化氛围,使得人民群众关心教育问题、参与教育事务、支持教育发展的热情持续高涨。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通过系统性、整体性的社会协同,实现了教育与国家战略需求、民生保障需求的同频共振。社会协同并非简单的多方参与,而是社会主义制度下教育资源统筹、治理效能升级与价值共识凝聚的有机统一,既彰显了教育强国的“中国特色”,又为建设教育强国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唯有坚持系统思维,强化社会协同,方能以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社会协同是推动教育“由大到强”系统性跃升的能动因素。推动教育资源多样化与泛在化,既是当前教育系统性变革的重要方向,也是落实“五育”全面培养的必然要求。社会协同的思想和方法深度融入教育领域,打破了教育系统的封闭性,颠覆了工业化社会的教育模式,全方位推动教育系统性跃升,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教育服务模式实现从线性供给到网络化共创的转型升级。传统教育长期遵循“政府规划和支持-学校提供-社会接受”的线性服务模式,而社会协同则使更多的社会部门和个人成为教育资源的提供者和教育服务的参与者,教育资源不再单向度地向学校和教育机构集中,而是形成一个多向度的流动和反馈网络,推动教育服务持续优化升级。二是人才培养模式完成从应试导向的知识积累到“五育并举”能力塑造的深刻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教育强国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正确处理知识学习和全面发展的关系”。在新技术革命浪潮下,“人的全面发展”与能力培养已成为教育的核心目标。社会协同促使知识内容更新、教育场域拓展、生活体验融入、社会实践和劳动教育强化等从理论应然走向实践现实。三是教育治理模式实现从单边科层治理到参与式弹性治理的重大变革。社会协同本质上是教育治理模式的深度转型。在传统相对封闭的教育系统内,教育治理适应教育服务线性供给模式,以自上而下的单边治理为主。然而,当下教育服务更加信息化、网络化,人才培养场景日益开放,更广泛的社会参与和更具包容性的规则设定应运而生,推动构建全新的教育秩序。
社会协同是提升教育对经济社会贡献能力的重要途径。提升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能力,是发挥教育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的关键所在。以社会协同机制打破教育与其他领域相对割裂的现状,重构教育生产关系,是实现教育强国建设目标的必由之路。社会协同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显着提升了教育对经济社会的贡献能力。首先,学校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的资源互补,有效破解了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的结构性错配难题。传统教育模式往往滞后于技术迭代与市场变迁,而协同网络通过实时数据共享与反馈调节机制,使教育链与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实现了人才培养规格的动态校准。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打破了传统教育时空边界,使个性化学习与社会需求预测成为可能;区块链技术通过构建可信协作网络,解决了协同过程中的契约执行与利益分配难题。其次,教育过程与生产实践的深度融合,重塑了教学与科研模式。校企合作日益紧密,双方共建学校学院、课程专业、实训设施,提供实习机会并开展人才评价,切实提升学生能力与岗位匹配度;校企联合研发、产教融合平台等机制,推动教育成果直接转化为生产力,有效缩短“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商业转化”的创新链条。最后,教育与其他系统主体协同,促进知识共享与文化融合,形成了科学文化知识流动更新的循环,有助于凝聚社会共识、降低制度摩擦成本。各主体通过协同网络围绕教育实现利益协同,能够促进社会公平,形成效率与公平的动态平衡。在此过程中,教育的经济社会功能实现从被动适应向主动引领的转变。
社会协同是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必然选择。随着移动学习通信终端的普及,终身学习已经成为跨越社会各层面、涵盖大多数人群的现实。《纲要》提出“建设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旨在为全民终身学习提供更充分的资源与制度支持。终身学习拓展了学习空间,降低了学习门槛,满足了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使学习成为日常行为。为适应这种学习社会化趋势,需要构建强大的社会协同力。终身学习社会的显着特征是学习资源与学习场景的泛在化和多样化。当前,学习资源和学习场所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学校,家庭、文体场馆、主题教育基地、校外教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正逐渐成为学习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生提供学校所缺乏的独特内容和体验。互联网虚拟空间也已成为重要的学习资源载体和学习场域,在信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支持下,线上课程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灵活,在学习习惯培养、学习兴趣激发、学习诊断和学习成果评价方面展现出独特优势。然而,面对不断增长的海量学习需求,原有的教育系统在提供学习资源和机会方面日益捉襟见肘,政府在资金投入和管理方面也面临诸多挑战。因此,必须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和政府在制定规则、调节市场、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完善具有关键作用的学习成果认定和学分银行制度,以学校为支点构建强大的社会协同体系。
社会协同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根本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更加注重教育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深层次的教育改革已经超越系统内的线性改革范畴,所面对的问题往往相互关联、相互掣肘,越难啃的“硬骨头”就越依赖其他领域的配合,这正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核心要义。教育改革在实践中往往陷入方案设计良好但执行变形走样的困境,其根源在于“协同”环节的缺失。具体表现为横向协同不畅,因其他部门政策不协调致问题搁置;或纵向协同乏力,政策传导衰减、执行面窄化,基层参与改革者动力不足;或两者兼而有之。深层次教育改革面对的皆为根深蒂固的难题,其“难”并非技术层面,而是利益协调与共识达成的艰难。以中小学生“减负”问题为例,因学校、地方政府和家长缺乏政策共识,改革易裹足不前,难以达成“减负”的目的。唯有发动相关方广泛参与、充分讨论,找到最大公约数、形成基本共识,改革才能稳健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的动力也源于社会协同。依据熵增定律,孤立系统的无序程度只会增加或保持不变。教育改革创新的动力并非源于系统内部,而是依赖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领域的协同推动。只有推动更广泛、更深入的开放,才能让教育系统不断获得来自其他系统的新思想、新模式、新资源和新技术,实现更新迭代并形成新秩序。
围绕社会协同力的教育政策创新和重点任务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向互动,拓展了教育空间,增强了教育服务能力,推动构建了教育发展新格局。《纲要》进一步将“社会协同力”作为教育强国的重要特征,将其贯穿于“八大体系”和“五个战略机制”之中,成为重要的政策指引。
建立教育与科技、人才的良性互动机制。教育、科技、人才是当今国际竞争的制高点,三者一体发展、良性互动。进入21世纪,新技术革命突飞猛进、国际政治经济格局重构与经济社会转型并行,教育、科技、人才愈发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优先项”和“压舱石”。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教育、科技、人才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提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对于教育而言,首要任务是加快建立与科技、人才的高效协同与良性互动机制。高等学校是教育、科技、人才资源的汇聚地和创新策源地,在教育系统内,过去教育、科技、人才的流动主要以“内循环”为主,而要实现良性互动,关键在于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常态化“大循环”。只有向经济社会领域全面开放,推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产学研结合,与世界科技前沿接轨、与国家战略需求匹配、与区域创新共振,高等教育才能迈上自强卓越之路。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必须以两个基点为支撑:一是国家重大项目、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重大合作平台建设;二是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和大学科技园建设。应从基层实际需要出发,强化政策供给和资源配置,突破跨领域跨部门协同的政策障碍,重点推进产学研协同、科研成果转化和有组织科研的体制机制创新。
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重视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不仅是教育理念和模式的革新,也是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必经之路。我国虽有重视家风家教的传统,但在很长时期内,家庭和学校在孩子教育上分工明确、互不干涉,而社会教育则从孩子成人后步入社会才开始。时至今日,忽视家庭和社会的育人功能、家校社教育职责划分不清且协同不力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推动家长委员会建设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强调社区的育人功能到推进校外教育资源建设,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体成为基础教育政策的重要内容,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逐步从资源引进向融合互动转变。2023年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2024年底,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纲要》也强调拓展实践育人和网络育人空间和阵地,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实现家校社有效协同,需要更加有力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全社会构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共识;推进协同育人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细化相关制度规范,解决家校关系中存在的分工不清、配合不力问题,以及社区、社会单位教育职能弱化现象;健全专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家庭教育专业指导队伍和社会教育资源合作开发机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岗位配置,支持区域性试点探索并加大典型经验推广力度。
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仅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要求,更是其本质特征。没有产业和企业的有力支持,职业教育便难以形成独特的类型特征。从改革开放初期重视“产教结合”到如今大力推动“产教融合”,我国职业教育管理方式从以行政干预为主转向重视市场化激励,校企合作内容从单一技能培训扩展到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等全要素融合,发展生态从“资源引进”升级到“价值共创”。然而,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合作在规模和深度上仍亟待深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政策聚焦突破体制壁垒,鼓励多元化办学,实行“产教融合企业认证制度”,并给以“金融+财政+土地”组合激励,形成“一体两翼”(省域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组合推进工作格局。《纲要》提出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并在第六部分进行专门部署。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需要从三个方面发力。在办学主体上,要解决“谁来办”的问题,改变政府办学为主的体制。企业是职业教育的天然主体,引入企业参与办学,能最大程度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参与度。需理顺政府与企业合作办学、国有企业参与办学的体制,解决学校治理、资产管理、财政资助、人事政策等问题,加快实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办学体制改革目标。在管理体制上,抓住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的契机,推动学校面向经济产业发展需求自主办学。在利益机制上,要解决企业“为什么”参与的问题,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围绕企业的发展痛点和校企利益共同点,开展部门协同的系统性政策创新。
完善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人才既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价值,也是支撑国家战略与满足民生需求的战略结合点。当前,新技术革命浪潮席卷而来,产业加速升级转型,人工智能深度驱动社会分工重组和经济发展模式重构。在此背景下,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滞后、学生适应能力不足的短板被进一步放大,大学生就业问题上供需错位现象凸显,迫切要求加快社会协同,推动人才培养改革。自2012年起,教育部建立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对高校专业调整提出刚性要求,学科专业调整力度随之逐步加大。2021年开始,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汇聚人才数据,为高校招生、就业和专业调整提供科学依据。《纲要》在第九部分第32条提出“完善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配机制”,确立“总体适配、动态平衡、良性互动”原则。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下,要完善人才供需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国家人才供需大数据平台,加强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和专业调整联动,超前布局、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将进一步对接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支持高等学校前瞻谋划,建立学科专业“新陈代谢”机制,从被动适应产业需求转向主动引领创新发展。实现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配,根本在于强化市场需求引领、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推动学校改革。既要重视大数据、大平台建设和宏观信息服务,也要注重推动学科专业与行业企业信息共享、行动协同的微观生态营造,为人才培养提供真实、生动、多样化的场景,增强高等学校主动适应、求变创新能力。
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民办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民营经济的成长紧密相连,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相结合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政策始终坚持鼓励与规范并重的原则,政府根据民办教育发展实际情况,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法律体系。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了修订,确定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法律原则,各地随后逐步开展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大资本纷纷涌入民办教育破坏教育生态、部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占比过大、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泛滥圈地、民办学校运营者非法获取高额回报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进行整治,民办教育政策的导向逐渐转向“引导规范”。截至2023年,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接近17万所,在校生规模近5000万人,分别占总数的33.54%和16.96%。民办教育作为我国教育领域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其高质量发展对于实现教育强国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在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探索教育教学新模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纲要》在第九部分第31条提出“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民办教育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以及教育强国建设的生力军,对其进行引导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促使其更好发展。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持续健全基于“分类管理”的政策法律体系,涵盖税收政策、资产管理、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治理机制等方面,以推动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其次,切实履行政府的投入责任,健全财政支持制度,确保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购买的学位经费、财政补贴按时足额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高标准,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坚实保障;重点支持合规办学、非营利办学、高质量办学和特色办学的民办学校。最后,积极推动符合时代要求的民办教育政策创新。例如,促进公办与民办学校之间的优质资源共享、模式互鉴、项目协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新技术、新模式探索,支持小规模新型学校发展,大力发展教育公益事业,推动学习服务产业发展等。
教育与社会协同的内在机理
教育与社会协同构成了一个从宏观至微观层面的多向互动、多层次网络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围绕“人”的成长和发展,教育规律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共同作用。宏观协同框架基于微观生态构建需求进行调整,而微观协同则遵循正式和非正式规则。深入剖析教育与社会协同的内在机理,能够精准识别协同链条中的薄弱环节,从而进行政策调试,提高协同效能。
教育与社会协同的核心内容。教育系统与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其他子系统协同的核心目的是促进资源要素流动和增值,关键在于构建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构建强大的社会协同力,就是通过制度设计和资源整合实现价值共赢,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双向赋能。基于复杂系统理论和政策实践,可以从以下五个维度深入理解教育与社会协同的内在机理。一是资源整合与共建共享机制。在“五育”全面发展的目标下,通过开放教育系统边界,与家庭、社区、企事业单位协同,实现知识、人力和物质资源的共享共创。学生能够从多样化实践场景、知识载体和媒体终端汲取丰富的成长养分,学校的课程、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等资源也同时向社会开放,服务社区内外公众。同时,将教师角色扩展到能够提供适合课程的社会有识之士,校内教师通过开放式学习和体验增强社会知识储备,并将其反馈到教育教学过程中。二是信息循环与交流反馈机制。教育与经济社会系统之间借助平台建设、数据分享和人际交流等方式提升信息透明度,实现供需精准匹配,推动教育管理和政策升级优化。信息沟通交流能够有效克服资源流动障碍,家校社之间减少矛盾和误解,对于家庭、社会理解和支持教育至关重要。三是目标协同与利益协调机制。在教育多样性不足、优质教育资源常态性稀缺的状况下,学校、家庭、政府、社会在教育问题上存在不同利益诉求,但在培养目标这一根本问题上具有共同利益。当利益冲突危及共同利益时,必须通过目标协同扩大共同利益,确保协同收益大于个人最优解,从而促进各方合作。四是文化认同与价值共识机制。价值共识能够增强社会信任,释放巨大的合作潜力,提升集体行动效率;而观念分歧则会加剧利益冲突,增加合作的摩擦成本。在主流意识形态和人文主义教育价值的引领下,教育与经济社会协同能够推动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与进步。五是制度保障与政策驱动机制。制度和政策作为教育社会协同的有力杠杆,确立了协同的显性规则,主导着责权利的分配,有助于保障协同关系的稳定性与持续性。跨领域协同往往需要跨部门合作,涉及其他领域的教育改革事项往往难以撼动部门惯性。因此,要实现法律与政策、部门政策之间的协同一致,根本在于推进全社会层面的“依法治教”。
教育的社会协同效能模型。教育与社会协同的本质是以教育相关的人和组织为载体,实现“资源-信息-目标-文化-制度”五维要素的复杂互动。其中,资源协同旨在优化教育条件基础,信息协同致力于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需求的精准对接,目标协同为社会参与赋能,文化协同寻求价值共识并提供方向引领,制度协同则构筑利益共同体并提供合作激励。五维要素彼此调节,共同影响协同效能。具体而言,资源协同能够丰富信息沟通渠道、增加信息透明度;信息协同有助于增进相互理解、促进利益协同、达成目标一致;目标协同能够强化共同价值、凝聚发展共识;文化协同可以减少制度摩擦成本,助力政策优化。反之,链条中的薄弱环节则会影响整个系统的协同效能。例如,教育改革的底线共识缺乏会削弱对改革方向的认同,进而影响教育政策效能的发挥;信息沟通不畅会阻碍教育资源整合和共享,引发资源错配,并对其他环节产生负面影响。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是提升社会协同效能的重要助力。其中,大数据平台能够优化信息协同,区块链技术可用于资源确权和评估各方贡献度,而人工智能在拓展教育资源、加强教育治理、增进教育共识方面发挥着全方位作用,有助于推动协同范式创新(见图1)。
来源:作者自制
图1 教育的社会协同效能模型
教育与社会协同关系的现实透视。国家教育政策已对科技革命、产业升级和教育范式变革作出及时反应,并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上取得了重要进展。然而,一些学校仍显封闭,对社会变化反应迟缓,改革创新动力不足。社会各界对教育问题的关注和讨论热度有增无减,但参与和支持教育的力度尚待加强。教育社会协同力与教育强国建设目标的要求仍存在显着差距。根据教育的社会协同效能模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
在文化认同层面,先进理念虽引领教育改革创新并创造了丰富实践经验,但一些教育工作者和公众教育观念未能与时俱进,社会各方对于“好教育”“好学校”的评判标准与政策导向脱节。在目标协同层面,教育政策目标虽有强大引领作用并建立严密的政策传导体系,但在向地方、基层和社会传递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反馈修正机制,时常出现目标衰减和偏移的现象。一些地方存在敷衍执行、选择性执行或“一刀切”执行的情况,部分学校和教师对政策敏感度较低,当政策与习惯做法冲突时往往选择回避政策执行。此外,部分商业性教育机构曲解政策,释放错误信息误导公众以谋取商业利益。在资源共享层面,近年来,校外、线上教育资源日益丰富,校外教育场馆、基地已成为校内教育的重要补充,家校合作观念深入人心。然而,校外教育资源整合程度仍不高,开发利用缺乏统筹规划,与学校教学计划融合不足,导致学生接受校外教育呈现碎片化现象。企业参与教育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存在政策壁垒,商业化校外教育资源开发缺乏专业指导,课程和项目缺乏质量监督。在信息沟通层面,推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教育政务公开已形成制度,阳光招生、人才供需和就业服务等信息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然而,信息透明度仍有待提高,学校对经济社会新变化缺乏及时感知,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的调整相对滞后,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需求错位现象依然存在。公众对学校办学信息了解不充分导致家校沟通不畅,教师在管理学生时也因顾忌重重而难以有效开展工作。在制度保障层面,目前我国家庭教育、校企合作、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参与教育在有关法律和文件中均有规定。但相关主体权责划分不够明确、边界模糊。
增强社会协同力必须深化教育治理改革
社会协同力建设本质上是治理问题,而深化教育治理改革是推动这一建设的关键,其改革方向与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一脉相承。改革的根本保障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改革核心在于理顺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构建多方参与、共谋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改革目的是调动社会参与教育、支持教育的积极性,提升主体协同效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价值协同和工作协同。发挥社会协同的制度优势,关键在于坚持党对社会协同力建设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在举旗定向、统筹全局、协调四方、领导教育改革方面的作用。要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依靠全覆盖的党组织体系,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参与支持教育、协同育人的责任纵向传导到基层和学校,横向覆盖到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纲要》在“组织实施”部分提出,“必须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并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纲要》的责任提出明确要求。要把加强横向协同、明确纵向分工作为重要着力点,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强国建设的良好环境,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形成建设教育强国强大合力。
理顺权责关系,优化利益协同和政策保障。明确各方职责、实现权责对应,协调主体利益关系,是强化教育社会协同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在学校与社会协同方面,政府其他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教育的职责规定还不够充分和明确,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应通过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厘清各方在教育协同中的权责边界,为学校与社会协同育人提供坚实保障,推动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参与、协同育人的良好教育生态。二是健全权利利益共享机制。完善教育服务产品知识产权制度,利用税收优惠、政府补贴政策杠杆,建立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支持教育的贡献评价和奖励制度,构建政策激励和市场激励相结合的社会协同驱动机制。三是健全风险防范和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学生校外教育和实践活动安全责任主体和风险分担办法,扩大实施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制度,对校外机构的资质、提供教育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管评估。四是健全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制度。改进教育政策制定流程,推进决策听证制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设社区、家庭、社会人士参与学校治理平台,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方便社会各方表达教育诉求、贡献治理智慧。
深化简政放权改革,扩大协同空间和学校协同能力。增强教育的社会协同力,微观生态建设和宏观政策改进同样重要。在实践中,社会协同表现为组织与组织之间、人与人之间的日常沟通合作。只有建立在自主和自愿基础上的协同才更容易达到价值认同和利益协同,更具创造性和高效能。以往的经验表明,简政放权改革必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调整权责配置与转变管理方式统一起来。促进学校与社会协同,就是要进一步打破人事、财务、资产等要素流动壁垒,放大行政管理政策颗粒度,推动学校自我“赋能”。
培育社会协同力量,推动文化认同和协同模式创新。强大的社会协同力,需要大批有能力的社会主体加入协同网络。在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与学校之间建立沟通协作的平台机制,鼓励发展专业性产教融合中介机构。同时,发挥教育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行业组织、教育创新公益组织在融合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社会公益文化方面的独特作用,激发跨界思维灵感和创造力,使之成为协同模式创新的重要来源。
王烽,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教育政策、教育体制改革、教育发展战略。主要论文有《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把握好“四个关系”》《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需探寻新路径》《新时代民办教育:变革与进化》等。
来源:《学术前沿》杂志2025年第7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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