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云南省应急厅官网发布了一则通知,通报了昆明市盘龙区7月22日的一起安全事故。该事故涉及沿街商铺招牌坠落,导致3人丧生。为此,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于7月24日决定对该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挂牌督办,要求昆明市政府依据相关法规组建调查组,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建议。事故调查报告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经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公开。最终,昆明市政府的批复将标志着督办事项的结束,而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结果需向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此类造成3至10人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至5000万元之间的事故,被定义为较大事故,通常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条例还规定,事故调查组原则上应在60天内提交报告,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60天。
对此事件,盘龙区在7月26日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积极响应,决定全面开展安全与消防大检查,特别强调对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食品卫生及药品安全等关键领域的隐患排查与整改。会议指出,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及完成时间,确保限时整改。此外,会议还敦促各部门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应对公众关切。为确保整改实效,区纪委监委与相关部门将组织专项督查,对执行不力的情况严加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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